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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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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4] 曾憲梓:發起反23條者不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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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憲梓點名批評發起反對23條立法者不愛國。

 【本報訊】(記者 明言)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昨日點名批評民主黨的李柱銘、司徒華及張文光不愛國。曾憲梓指出,反對《基本法》23條的人士,未必不愛國,但可以肯定,發起反對23條立法,就是不愛國的行為。

 中華總商會會長兼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昨日與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會面後指出,政制改革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以循序漸進的原則來推行,但以目前本港的社會環境,還未是落實普選的適當時間。曾憲梓又指出,香港需要穩定的環境,若長期處於政改的爭拗之中,對香港並無好處。他表示,目前有部分報章指,在政改問題上,特區政府應當與中央政府「平起平坐」,這是錯誤的看法。曾憲梓又表示,在政制改革問題上,必須要在中央政府授權下進行檢討,而新聞界亦要有一個共識:要將中央訊息傳達給市民,以及把市民的意見反映出來,但不要有傾向,一旦有傾向,便難免有偏差。

參加遊行不代表不愛國

 另外,他又點名批評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民主黨成員李柱銘及張文光,指他們「這些死硬『民主派』人士,並非搞民主,只是披著民主的外衣」,他不認同他們是愛國者。除他們之外,一些發起反對23條遊行的人,亦不是愛國者,但參與遊行人士,不一定是反對23條,所以不代表他們不愛國,有關問題實在是相當之複雜。

 至於,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公開反對23條倉促立法,是否並非不愛國,曾就拒絕作出評論。但他強調,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規劃「一國兩制」時,已經提出需要由愛國愛港者治港,有關定義大家都心知肚明。

 民建聯主席馬力在另一個場合表示,按鄧小平的說法,「愛國人士」是指尊重國家民族,真心真意認同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擁護《基本法》的人。而最低標準是不會做一些損害國家和損害香港的事情。他認為,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愛國者,「但有些人要求制裁國家、制裁香港,中國駐外大使館被炸又說是誤炸、在立法會討論台獨時不敢表態反對的人……他們是否屬於愛國愛港,我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曾德成:多數港人愛國

 此外,全國政協委員胡應湘也認同,支持台獨和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人士屬於不愛國。他解釋,23條是《基本法》規定要立的,不支持立法等於不支持《基本法》。但他認為,不支持政府早前就23條推出的條文內容不等於不愛國。他說,「若司徒華否定《基本法》,就是不愛國;若有人支持台灣為宗主國,就是不愛國。」

 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顧問曾德成表示,中央一向認為大多數香港人都是愛國的,只有少數人不愛國。他說,支持台獨的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反對香港回歸中國的人和不接受回歸現實的人都是不愛國的。他覺得,愛國可以要求民主。

古宣輝:李柱銘向美乞憐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鄔維庸亦指出,反對23條立法的人屬於不愛國。他重申,不敢自稱為愛國人士,因為他對愛國的標準較高。他覺得,「愛不愛國最關鍵是對自己作交代,若要向人交代,是有所謀。就我而言,即使曾(曾憲梓)指我不愛國,都不會緊張。」

 香港華僑華人總會會長古宣輝指出,現時就愛國者作出定義,時間未免較早,但部分民主派人士「所言所行」,每每都是反對中央政府,尤其是在《基本法》23條問題上,李柱鉻到美國尋求協助,實在令人感到他們並非愛國人士,亦使到華僑相當之失望。

 曾憲梓為人率直,相信是在很嬲情況下,勇敢地對民主黨作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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