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8] 文匯社評:出售機場須慎行
政府計劃以公開招股方式,將機管局私營化。政府將於下月提交機管局資本重組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並要求機管局在私營化前向銀團貸款六十億元,以減低政府股本,並在下年度入帳。
機管局私營化方案,屬於政府未來五年內出售總值一千二百億港元資產中的一個部分。出售資產還包括地鐵第二批股份、房委會總值二百億元資產及三條隧道等。機管局私營化與其他政府資產私營化有所不同,機管局私營化對本港整體經濟影響重大,對本港航運中心的地位構成直接的影響,政府必須確保機場的安全及有效運作不會因為私有化而受到影響。為此,政府必須保留機管局的管理權,並就私營化方案廣泛諮詢公眾及專家意見,保持高度透明性。
首先,政府不能因財政壓力而匆忙出售機管局資產。機管局過去一個財政年度的盈利金額為五億元,顯示其發展潛力優厚。隨著CEPA實施和未來港珠澳大橋興建,本港航運中心和物流樞紐地位提高,機管局資產價值更會水漲船高。機管局私營化若操之過急,未必能在售價上充分反映其實質價值。所以政府應全面重估機管局資產,不宜急於套現。
其次,機管局私營化對香港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加強機場的商業運作規範,提升效率,方便融資;另一方面,由於商業運作盈利至上的因素,可能會與公眾及香港整體利益衝突,並影響本港機場的競爭力。對這把雙刃劍,政府宜趨利避害。針對航空業界憂慮私營化後機場收費水平可能增加,政府宜制定和引入規管收費及防止濫用壟斷優勢的機制。
機管局私營化的重要目的,就是改善政府的中短期財政狀況。我們認為,出售政府資產作為解決財赤的手段,是迫不得已的做法。長遠來說,政府不能靠出賣資產解決財赤,而應靠振興經濟和撙節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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