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8] 香港人口突破680萬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政府統計處的最新數字顯示,在去年年底本港人口為680萬零1百人,較2002年年底增加24,000人,增幅為0.4%。其中,661萬9千1百人為本港常住居民,其他是流動居民。而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估計共有167萬內地人享有本港居留權;其中只有51萬是登記婚姻子女,其餘116萬5千人都是登記婚姻以外的子女(見表)。
去年本港的出生人數為4萬6千2百人,死亡人數為3萬6千5百人,人口自然增長(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為9千7百人,佔增加人口的40%。同期,本港淨移入人口共1萬4千3百人,佔人口增長的60%。
當局表示,出生及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移入是整體人口增長的重要因素。2002年底至2003年底的出生人數為4萬6千2百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193%;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的移入人數為5萬3千5百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223%。
同時,死亡人數和移除人士抵銷部分增長。死亡人數為3萬6千5百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152%;淨移除人士為3萬9千2百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163%。
香港人口數字並不包括來港旅客。在去年底,共有29萬8千6百名在港旅客。當局並修訂之前發表的2003年中人口臨時數字,總人口數字修訂為680萬3千1百人;常住居民數字為661萬7千8百人,流動居民數字18萬5千3百人。
另外,政府統計處根據1999年3月至5月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調查初步估計,共有167萬5千名內地人士擁有本港居留權。調查顯示,有約80%本港居民希望其登記婚姻子女從內地來港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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