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2] 老年擇偶 條件苛刻
中通社上海消息:「最好漂亮一些,比我小十五歲,會跳舞但不能太活躍。」誰能想到這是老人的徵婚宣言。據悉,老人們走進婚介所頻頻發出令人哭笑不得的徵婚啟事,其中有七八成的老先生希望找到年齡相差十歲以上、漂亮且帶得出去的另一半。
上海某學院的張教授今年七十一歲,早年喪偶,兩個孩子旅居國外,老人倍感寂寞,於是來到了婚姻介紹所。為了不「委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老人對未來的另一半竟提出很高的要求:「身高一米六五以上,年齡在五十至五十八歲之間,漂亮一些,會跳舞但不能太活躍,家庭成員簡單,只有一個女兒。」最後還附帶了一個條件,不能紋眉。老人的苛刻條件使他的徵婚之路變得很艱難。儘管這樣,張教授仍然不願意降低要求,他振振有詞地說:「我是知識分子家庭,另一半當然是要年輕漂亮,帶得出去的。」業內人士指出,老人們對婚姻現實的態度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主次顛倒,忽視婚姻生活中最關鍵的情感基礎,老年人的黃昏戀容易走進「短」(認識時間短)、「平」(感情平淡)、「快」(離婚快)的怪圈,離真正的幸福會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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