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2] 4成學童曾遭欺凌啞忍 放大圖片
張民炳希望警務人員擔任的學校聯絡主任可以以小組形式,與同學探討問題,盡早掌握情況。 (盧燕娥 攝)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一項調查顯示,7成學童在過去3年,曾在校內遭受欺凌或暴力對待,當中4成表示不會報告此類事件,因為不想將事情擴大,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認為情況嚴重,建議目前由警務人員擔任的58名學校聯絡主任,應以小組形式,與學生作更緊密接觸,以便更早掌握情況,防患於未然。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調查指出,接受訪問的1,702名中小學生中,有7成曾遭受校園暴力事件,除不想把事情擴大外,25%是遭到欺凌者的加倍報復,另外,4成學生只會向同學及朋友報告,25%學生認為校方不會積極處理投訴。
而接近1成的受訪學生稱,過去3年曾經在校園被同學故意碰撞,另外3.4%的同學表示曾經被毆打。3成受欺凌的同學表示,感覺「手足無措,無助」,25%就「十分憤怒,急欲報復」。
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有很多學生因害怕遭到報復而不敢投訴,目擊的同學亦因同樣理由,不會主動向校方報告,只會向同學竊竊私語。他建議警方駐校的聯絡主任以小組形式,直接與學生會面,於此軟性接觸中可「更易索到料」,學生會較願意透露事件,有助校方更早掌握情況,防範於未然。
他又指出,當局切不可淡化事件,以免減低注意力及所投入的資源,他建議教統局加強教師及校方處理校園暴力問題的培訓,而校方處理同學申報時,亦應注意保密制度,讓學生有信心報告予校方知道,學校亦不可讓涉及同學有「大限將至」的感覺,宜以開放態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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