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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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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5] 文匯社評:明辨愛國標準 反中無所遁形

 新華社昨日發表題為《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的署名文章。在全面論述以愛國者為主體治理香港是「一國兩制」必然要求的同時,這篇文篇特別具體地說明了愛國者的四個標準及其法律化的規定,並用事實說話,列舉了背離愛國愛港要求的四種言行。

 在香港某些輿論企圖將愛國者的討論空泛化,有人甚至以「香港無人不愛國」為由,質疑乃至否定愛國者討論的情況下,新華社播發論述「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的文章,不僅讓香港市民了解愛國者有客觀、明確、具體的標準,看到香港確有背離愛國愛港要求的言行及人士,明白愛國者的討論並非可有可無,更是對極少數反中亂港分子的當頭棒喝。

 「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愛國者的標準並不因為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而空泛。中國外交部發言人1994年2月在關於公布「中英關於香港選舉安排會談中幾個主要問題的真相」的聲明中,具體闡明了作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的四條標準;此外,還具體說明,如果議員有反對基本法的行為,參與或領導了旨在推翻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改變內地社會主義制度的活動,就不能算是擁護和遵守基本法,顯然也違背了「一國兩制」的方針。

 香港有沒有背離愛國愛港要求的言與行?有沒有反中亂港的人和事?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司徒華不就是參與並領導旨在否定憲法、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顛覆中央政府政治組織的立法會議員?公開發表支持「台獨」的言論、與台灣島內的分裂勢力沆瀣一氣的劉慧卿,不也是立法會議員?同樣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李柱銘,三番四次挾洋自重,支持甚至引入外部勢力干預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至於極少數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力地阻撓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還妄稱要迫使第23條「永不立法」,也是不爭的事實。

 作為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李柱銘、司徒華、劉慧卿等人,難道不清楚愛國者的標準?難道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背離愛國愛港的要求?當然不是。他們出任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時,依照基本法的規定作過宣誓;他們非常清楚自己的所為就是對抗「一國」原則,就是要反中亂港。他們將自己也說成是愛國者,只不過是掩蓋其反中亂港真實企圖的欺人伎倆,是沒有政治誠信的表現。

 清楚了解愛國者標準,並按此標準對照和要求自己,是任何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和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的義務;按愛國者標準選擇並監督治港者,則是社會大眾包括傳媒的責任。因此,廣大市民都應該了解愛國者的標準,對那些不符合愛國者標準或口是心非的政客,就不要推選他們進入治港者的行列;如果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背離愛國愛港的要求,就要督促其改弦更張。

 香港市民必須明白,讓背離愛國者標準的人進入治港者行列,由反中亂港的人掌控香港的管治權,將造成「兩制」與「一國」對抗,動搖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礎,最終受害的是港人自己。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以及廣大市民,都應該盡自己的努力,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這是國家的利益所在,也是香港的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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