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6] 執達主任收賄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司法機構執達主任,控告他涉嫌收受一萬元,以協助一名友人向司法機構委派的保安公司申請護衛員職位。今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陳偉麒,52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有關涉嫌罪行發生期間,陳隸屬司法機構九龍區執達主任辦事處。
控罪指陳於去年12月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收受一名男子一萬元,作為為其申請護衛員一職而向一間保安公司引薦他的報酬。
廉署的調查顯示,有關保安公司獲司法機構委派,負責代原告人看守根據法庭簽發的執行令狀而檢獲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