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6] 立會通過資助候選人動議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為鼓勵更多「有志之士」參加立法會選舉,立法會昨日通過修訂《選舉管理委員會(立法會選舉資助)(申請及支付程序)規例》。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在立法會上提出動議時指出:新法例通過後,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取得5%或以上有效選票的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將可獲得財政資助,以抵銷其部分選舉開支。
林瑞麟表示,向候選人提供選舉資助,是一項新的安排,當局將會在今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推行後,再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有關細節及安排,屆時會小心考慮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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