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6] 內地拘逾千名犯案港人
【本報訊】香港與內地實施相互通報機制三年來,共有一千四百多名港人在內地觸犯刑事罪行被拘留或檢控。
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在立法會指出,自零一年一月實行通報機制以來,到今年一月底,內地通報單位已向香港作出共二千次通報,涉及近一千六百名香港居民。其中有一千四百多名港人因為在內地觸犯刑事罪行而被拘留或檢控,另外有一百一十三人意外死亡。
在一些個案中,內地當局因應刑事強制措施的變更,向港方作出多次的通報,例如由拘留轉為逮捕或取保候審等,因此,通報次數較人數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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