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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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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失地農民應納城市就業體

 【本報兩會記者組北京9日電】切實保護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成為來自成都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他們呼籲:「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失地農民將會進一步增加,解決失地農民安置及社會保障等問題已刻不容緩。」

 全國政協委員、成都市政協主席駱隆森建議,應建立城鄉統籌的就業體系,把失地農民就業納入城市就業體系,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同時要加大培訓力度,教育和引導失地農民參與市場競爭,實現市場化就業。

籲追加失地農民補助

 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人大副主任、成都市民建主委童若春認為,目前城市發展中的農民土地徵用補償費用偏低,應適度提高徵地補償標準。考慮到目前的補償辦法受到《土地管理法》的約束,建議在補償費之外,由當地政府追加一定數額的補助,以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部分農民購買城市住宅時,應給予相應的稅費減免。

 全國政協委員、成都市政協副主席、成都市民盟主委賀大經建議:對符合條件的因國家徵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民」,實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對達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失地農戶,按政策優先享受城市低保標準。確保失地農民「失地不失戶、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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