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4] 「知識產權」專利(四) - 專利申請資助計劃
在前幾篇提到專利權的重要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鼓勵各企業及發明者保障其科技研製成果,及將其轉化為資產,特別撥款資助香港各企業及個人在本地及海外申請專利保護。這項計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署管理。只要以往從未擁有任何專利註冊的本地公司、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於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請此項「專利申請資助計劃」。
申請人須向執行機構提供其意念或發明的詳盡資料進行專利檢索和技術評估。在收到有關資料後,執行機構會確認資料的真確性、確認資料是否足夠、申請是否有新穎性及有否侵犯現有的專利權。根據評估及檢索結果,執行機構會向創新科技署提出建議及決定是否資助。
資助額最高可達港幣十萬元或專利申請費用總額的90%,以較低金額為準。資助款項可用作支付有關專利申請所需的費用,如在正式提出專利申請前的技術評審費用、律師費及專利申請存檔費用等等。
在這個計劃資助下取得的專利權是屬於有關的申請人士或公司。專利申請資助於申請批核後三年內有效,但金額並不能轉讓他人。
劉家麗律師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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