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9] 兩青年平安夜襲警認罪
【本報訊】兩名青年在去年平安夜路經尖沙咀文化中心時,加入人群慶祝,惟在激昂的情緒影響下,兩人不滿現場警員警告要停止叫囂,竟以粗言回應及出手推撞警員,遂被控襲警及行為不檢罪。兩青年昨認罪後在庭上道歉說:「當日玩得癲得滯才這樣,真是很抱歉!」
裁判官沈小民昨在庭上表示對兩名僅16歲的被告潘×洋及蔣×倫的行為感到驚訝:「你們兩人年紀尚輕,但所做的事絕對跟年齡不相符,你們可以做出如此般侮辱的行為,甚至用暴力對待他們,本席實在難以想像一個16歲的小孩能這樣做,執法者要維持社會安寧,保障市民性命財產,他們做事依循法律,應受市民的尊重,但你們肆意侮辱,即踐踏他們的權威,簡直漠視法紀」。
另外,裁判官又質疑兩人的行為是受現今傳媒的感染,他指:「都不知你們從哪裡學的,但傳媒方面可見歪風,(一些電影中)有大把人當他們(警員)無到,而警員不被尊重,而這種歪風不可以繼續下去,故法庭要嚴懲干犯這些行為的被告!」
案中的兩名被告分別是早於中一已輟學的潘×洋,及現於屯門專業學院就讀中四的蔣×倫,均為16歲。兩人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還押至3月31日,候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再作判刑。辯方律師指,兩人對事件表示「終身後悔」,而且事件受傳媒廣泛的報道而令被告人深受壓力。
律師形容被告在「一生之中第一次犯下這樣的錯」,而兩人承諾以後會避免出現於這類的場合,並希望對受傷的警員道歉。
昨兩名被告的父母亦有到庭,並支持兩人認罪,惟次被告開設環保產品公司的父親因新店開張而未能到庭。案情指,被告兩人在去年12月24日晚上11時許,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叫喊,有警員警告兩人安靜及離開,但被告則以手推撞警員胸口及用粗口咒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