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9] 撫今追昔:清代營商重誠信
郭建剛 李少松
陽春三月,河南省文物專家在社旗縣山陝會館考察中,發現三塊刻有誠信經商規則的清代石碑。這三塊碑分別是《公議貨行規碑記》、《同行商賈公議戥秤定規既木》、《過載行差務碑》,經省文物專家鑒定,這是中國發現的商業誠信規則最早、最為完整的文物遺存,對研究中國誠信文化提供了彌足珍貴的佐證。
社旗古稱賒店,自古商業發達,曾為「地瀕赭水,北走汴洛,南船北馬,總集百貨的」豫南巨鎮,歷史上與景德鎮、佛山鎮、朱仙鎮齊名,為全國四大商業重鎮之一,鎮內商戶都以商業誠信守則交易,生意興隆,確保全鎮商業活動的健康發展。
社旗山陝會館現存碑刻9塊,新發現的碑刻3塊,均屬於誠信經營守則。《公議貨行規碑記》碑發現於會館西廊坊北隅,刻於清乾隆五十年,碑文以倡導誠信為核心,對各種商業行為做出18項誠信守則,碑文載「買貨不得論誰,必要逐宗過秤;落下貨本月內不得跌價,違者罰銀伍拾襾;銀期不得過期,如違者按生意多寡出月利」等。
《同行商賈公議戥秤定規既木》碑刻於大清雍正二年(1725年),重刻同治元年,這塊碑是在會館內馬王殿前發現,碑文對商業規範作出了嚴格的規定。申明「售貨要公議秤足十六襾,戥依天平為則;同行有和氣之雅,賓主無足束戾之情,公議之後不得暗私戥秤之更換,犯此者罰戲三台。」
《過載行差務碑》,這塊碑也是在馬王殿前發現的,該碑對支應官府的席片數量作出分解公示。該縣賒店歷史文化研究會會長徐東說:「這三塊碑經國家、省文物專家考證,是我國現存會館類建築中最早,最全面的,以誠信為主的商業道德守則,堪稱為全國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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