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0] 合理釐定公屋入息限額
何偉民 公屋聯會總幹事
房委會早在1998年開始,不斷收緊輪候公屋資格,以提早審查資格的做法清理輪候冊,將原近十五萬個家庭壓縮為十二萬一千個。在2001年至今年,連續4年累積調低入息及資產限額達18.9%及26.8%。
若今年房委會再次調低入息及資產限額4.3%及8.9%,即時有六千五百個家庭被踢出輪候冊,同時三千個公屋戶即時新增成為「富戶」,並需繳交額外的租金。
政府於2002年11月,宣布無限期停建居屋、停售居屋及公屋,並將部分的居屋轉為出租公屋,新樓為舊樓的租金3至4倍,若實施新的入息限額,以二人家庭的一萬元入息為例,租金已佔入息的20%或以上。因此不少準公屋住戶對昂貴的租金而卻步,更不敢入住新樓,另一方面,房委會連年大幅調低輪候冊入息及資產限額,但公屋租金檢討機制,卻拖延未動,現時的公屋租金已超入息中位數13.8%,違反了房屋條例,卻未有相應減租。
房委會若再次調低限額,是罔顧基層市民住屋需要及權利,強迫市民在私樓捱貴租,更導致部分家庭放棄工作去領取綜援,從而換取入住公屋資格,最終增加社會負擔;政府亦有意收緊「富戶」政策,將有更多的公屋家庭被迫踢出公屋。長此下去,公屋將成為貧民窟。
房委會於每年四月份履行檢討公屋輪候冊的入息及資產限額,是牽連現時九萬個輪候上公屋及六十萬個的公屋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認為,釐定一個讓廣大居民接受及認同可行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可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是公屋輪候冊的入息限額的計算,房委會應將輪候冊的非住屋開支,較低一半者的平均數,擴寬為五分之三,並應預留一成作為儲備(豁免計算為入息限額),以備急時所需,長遠可減少市民對政府的依賴;
二是凍結2004/05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
三是若房委會通過調低輪候冊入息及資產限額,應一併與檢討租金同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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