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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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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傳媒紛責極端行為

 【本報訊】對於一批「反對釋法」人士前晚集會後衝入政府總部的事件,香港輿論普遍認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不同意見,都應該通過合法渠道予以表達。任何製造混亂和無視法制的極端行為,廣大市民是不能接受的。

 《星島日報》社評認為,人大常委會是有權作出解釋的,反對釋法人士也只能提出現在不是急於作出行動的時機,而不能從法理上推倒人大常委會有這個權力,所以如果以激烈行動抗爭,只會令中央覺得港人漠視法治,輸打贏要。假如採用激烈的方式抗爭,在法理上難有出路,最後變成以硬碰硬,社會必然產生極大震盪,這個結果肯定不是大多數市民所願見的!

 《明報》社評指出,20名學聯代表強闖中區政府總部,這個違法的做法是不對的,不值得鼓勵,但某程度上也反映了釋法造成的政治影響。我們擔心人大釋法後,局勢會進一步惡化,群眾運動將隨「六四」、「七一」等日子逼近而逐步升溫,衝擊9月立法會選舉,同時令特區與中央的關係愈來愈緊張。

大公報:民主派應負責任

 《大公報》井水集專欄指出,少數人情緒如此激動、行為如此放肆,完全是受到了「民主派」的誤導與煽動。

 該報指「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上危言聳聽,說中央釋法是「特區政府已乖乖交出高度自治權」,楊森更聲大夾惡地質問曾蔭權:「基本法哪裡有提到啟動權」?就是在昨晚的集會上,他們再以同類的言詞挑動群眾的情緒,對這種嚴重後果,「民主派」政客必須負上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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