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3] 葉國謙:警方清場可接受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警方在政府總部採取清場行動,令政府總部得以正常運作,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認為,警方處理手法是可以接受,最主要原因,就是集會人士事前未獲得正式批准。
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亦表示,警方是經過多番勸喻後才採取清場行動,而警方本身完全有權採用最低的武力,回復政府總部正常運作。她指出,暫時看不到警方運用過份暴力,明白到市民不希望見到這些場面,希望警方能夠作出內部檢討,而香港是一個支持和平示威、理性表達意見的地方。
周梁:有權採最低武力
不過,身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指出,政府未接收抗議人士訴求前,就採取清場行動,強行抬走示威人士,是不能接受及不適當。他認為,示威人士以和平、冷靜的態度表達意見,警方應該盡量包容。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稱,示威者有權和平表達意見,對於警方的清場行動表示遺憾。
另外,通宵在政府總部內監察示威人士通宵抗議人大釋法的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警方清場行動倉卒及不必要。他認為,強行抬走請願的市民及學生,過程容易導致有人受傷。市民是透過公民抗命的方式,表達反對人大釋法的意見,這是不幸的,亦希望警方清場時尊重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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