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0] 07、08年不宜「雙普選」
黃碧嬌 新界青年聯會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關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釋法內容,本會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認為此舉有利於香港社會明晰理解和實施基本法,有利於正確處理香港政制的發展問題,有利於香港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一、人大釋法合憲、合法、合理、合情。全國人大釋法的內容,完全是按照基本法的具體內容進行解釋,集中體現和解釋了一段時間以來港人普遍關注和討論的問題,有助港人明晰理解和實施基本法。
二、人大釋法切合現時香港的實際。政制討論和政制發展的根本目的是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服務,目前社會太多和太長時間的討論,甚至逐漸偏離基本法方向的爭拗將會嚴重損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在各界未達成主流意見之前,倉促推行的政制改革,將破壞香港社會的均衡參與和社會穩定,因此,2007、08年不能實施「雙普選」。
三、釋法無損基本法的繼續貫徹實施。人大釋法不會如有人所說嚴重損害「港人治港」的理念,釋法的內容只有四小項,而且不是把現有的基本法作任何的改變,而是更清晰表達有關香港政改的程序和啟動方式,並不影響日後的政制討論和政制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