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5] 搶劫犯僅囚一天
業 欣
美國洛杉磯縣行政司法長官巴卡為了削減開支,決定提早釋放刑期未滿的監犯,引起警方、檢察官和法官批評此舉已經損害當地的司法制度。
以平均數字計算,洛杉磯縣現在每天釋放一百三十名囚犯,通常是因被裁定輕微搶劫、偷車、酒後駕駛、行為不檢或虐待配偶罪名成立而入獄服刑。
在面對削減數百萬美元預算的重擔下,巴卡沒有考慮減少警察在街上巡邏的次數,反而削減囚犯刑期。去年,洛杉磯縣便有超過四萬七千五百名囚犯獲提早釋放。
部分囚犯只服了十分之一的刑期便獲提早釋放,所以越來越多觸犯輕微罪行的罪犯寧願選擇入獄服刑多過履行社會服務令。一些囚犯服了十分之一刑期便獲釋放,難怪很多法官對巴卡的決定大表不滿,甚至認為罪犯的懲罰並非由他們裁決。專責審訊行為不檢罪案的最高法院法官格爾內表示,他知道有部分罪犯被監禁不足一天,還早過他返抵家中吃晚餐。
儘管巴卡聲稱他只會提早釋放觸犯非暴力罪行的囚犯,但檢察官和法官認為這個做法將會對打擊罪惡的長期戰鬥產生不良的後遺影響。在不施行恰當懲罰下,警方、檢察官和法院已經缺乏阻嚇作用。法律界人士認為罪犯若然知道自己不需因觸犯輕微罪行而服完刑期,他們很自然會容易興起再犯罪的念頭。
巴卡在反對聲四起的形勢下表示,他本身早已綁手綁腳,根本沒有更適當的方法來削減龐巨預算。不過,執法人員和司法界再三警告巴卡若然堅持己見,一些原本不敢以身試法的人亦可能壯大膽子,挑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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