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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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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四母女涉洗億九黑錢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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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黑錢母女獲釋。

 【本報訊】來自福建的何氏4母女,被指串同澳洲及英國求學的親人,5年間清洗1億9千萬元偷運人蛇集團黑錢。控方曾形容該洗黑錢集團具高度計劃性,但高院法官指控方並無任何有關偷運人蛇集團的證供,又無法證實金錢的源頭,證供薄弱且含糊,認為陪審團即使得到法庭正確的指示,亦無法達致一個合理的推斷,遂裁定4母女無需答辯,當庭無罪釋放,並下令控方賠償4人訟費。

英國亦無起訴被告家人

 高院法官貝珊又批評,控方3名專家證人「不夠專業」,無法有效協助陪審團。而辯方大律師喬尚文更於庭外直斥3人完全「無用」,不斷推說自己亳無專長。喬表示,其中兩名專家是控方特自澳洲及英國警方的刑事調查科請來的證人,估計必定價值不菲。貝官指出,控方的證供只說明金錢的流向,卻無顯示來源,雖然警方曾於被告家中起出一本有關收款及付款人的紀錄簿,但卻無追尋查問有關人等。

 另澳洲及英國兩地警方,亦從無起訴任何有關的何氏成員。辯方透露,英國警方甚至將一名受查何氏成員戶口中的金額全數歸還。

 貝官指引陪審團裁定4名被告無罪釋放,並下令控方需於5月28日前,歸還扣查4人的物件,以及將她們被凍結的戶口解封。

父親被捕後燒炭亡

 4被告分別為51歲的母親何美英,及3名年齡介乎27至33歲的女兒何雲慧、何曉芳及何雲星。她們被控於96年9月至01年3月期間,串謀父親何國安、親兄妹何文、何雲艷、何雲顏及家族成員何家金、何明昆等(均為譯名),清洗1億9千萬元黑錢。其中何國安於被捕後5個月燒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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