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2] 淨港工程超支23億捱批 放大圖片
渠務署的淨化海港工程出現延誤,引致超支達23億,受審計署批評。(資料圖片)
【本報訊】審計署報告昨日批評,原定於97年6月完成的淨化海港工程第一期工程項目,結果由於工程出現問題,延遲4年半至01年12月才告竣工,導致超支22.8億元,最終費用高達近85億元;其中建造6條污水隧道系統的兩份合約,便由於更換有問題的廢土起重系統,以及進行與地質情況欠佳有關的增補工程等,令工程費用大增近13億元。
報告指出,工程由原訂的時間延遲4年多至01年12月才竣工,超資達22.8億元,主要由於污水隧道系統工程延誤所致,當局96年收回該工程的合約,並將工程一分為三,重新招標。
免責條款運用亦出問題
報告透露,當局容許承建商用回前承建商被沒收的機械,但須簽署不索償聲明,承諾日後不因使用有關機械向政府提出申索。
其後廢土起重系統需要更換,承建商向政府提出索償,結果當局向承建商支付了1.3億元,並由於更換有關系統構成額外費用和工程延期。報告建議當局日後應檢討使用沒收機械的安排,特別是免責條款和不索償聲明的適用程度,以更好地保障政府的利益。
另外,報告亦批評當局在為隧道挖掘工程進行地質評估時出現了偏差,使承建商額外採取了土地加固及穩定措施,令工程費用增加了3.46億元,亦影響了工程進度。審計署建議渠務署日後為涉及龐大地下工程的大型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工地勘測,以提供更準確的地質情況資料。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工程由90年代開始統籌,由渠務署負責設計和建造,主要是利用一個連接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污水隧道系統,收集和處理來自九龍及港島北部市區的污水,處理量約佔排入維港污水量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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