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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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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2] 四成半敷水管工程延誤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審計署報告發現,水務署進行的水管敷設工程延誤情況嚴重:99年至03年期間完成的29項工程中,有4成半逾期半年以上才完成,其中有7份更逾期1年以上。

有延誤近兩年超支千四萬

 報告就3項逾期14至17個月的合約進行審核後發現,水務署分別因重訂水管路線、增加額外工程及遲交地盤等而延誤工程,署方總共須額外支付2600萬元。報告建議水務署審慎檢討水管敷設合約的管理程序,並找出進度緩慢的合約,及早採取行動。

 報告指出,一份96年展開的工程,因為工地有地下公用設施、欠缺施工空間,使約70%的原定路線須重新設計,結果工程延誤了599天至99年11月才大致完成,水務署為此多支付了約1400萬元的費用,報告認為水務署要在確定水管路線及尺寸前,先進行詳細的地盤勘查

 至於報告檢查的另外兩個工程,則分別由於進行額外工程而要建造更多彎形水管、部分工地每日工程須在受限制時間內進行,以及交出地盤管有權方面有所延誤,導致水務署支付1200多萬元的工程延期費用。審計署建議,水務署應加強與運輸署、警務處等部門協商,以確保招標前能確定有哪些須在受限制時間內進行工程的地點。

 至於因交出地盤管有權方面造成的延誤,報告建議透過委託其他有關方面進行餘下的工程等進行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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