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6] 特稿:護理用品每月五千元
本報記者 羅瑩芝
從兩歲起,潘家榮的頭部與身體便開始不成比例地生長。患有脊髓肌肉萎縮症的他說話尚算清晰,惟手腳已失去活動能力,起居全靠同住的90歲祖母一力照顧。
潘家榮靠九旬祖母照料
潘家榮已36歲了;雖說年邁祖母身體安康,惟免得祖母過分操勞,家榮決定「就算不食不喝也要請個看護」,便將每月領取的3200元傷殘津貼,全數用以聘請私家看護;扣除租金後,兩婆孫就靠不足2千元綜援金來應付每月食用開支。
肌健協會主席劉偉明表示,全癱病人(尤其接受了氣管和胃部造口手術的病人)需要多種極昂貴的醫療儀器協助維持生命,包括價值3萬至12萬元不等的呼吸機、分別需要萬多元的醫院式睡床和輪椅等等;除此之外,每月花在呼吸機和抽痰機過濾器、紗布藥水等醫療消耗品之上的開支更逾4千元;還有得為呼吸機每年付上9千元保養費。他說明,若然家境差得要申領綜援的患者,其所有醫療開支都可以實報實銷;然而未跌入綜援網的患者,並非人人有能力按月付出5千元在醫療物品上。
無綜援者家人難負擔
正如12歲兒子是肌肉萎縮症患者的王先生,過去6年來,他都把月薪1/3投放在兒子的醫療用品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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