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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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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羅明珠前夫當蕭若元中間人

 【本報訊】才子蕭若元被男子冒認騙走870萬案昨續審。案中作為被告與蕭若元兒子蕭定一股票買賣的中間人王培宏;以及目擊被告與「蕭若元」簽約、然後將託管蕭若元的鉅款放出的梁文偉律師出庭作供。若交易成功,王培宏可獲140萬佣金進帳。而梁律師則稱僅按當事人(即被告)指示,要求銀行將蕭若元存入的支票轉為現金。

 女藝人羅明珠前夫、曾任股票經紀的王培宏(38歲)供稱,去年於深圳從商時認識一名自稱有軍方背景的「王總」。「王總」稱有意投資香港股票,著他聯絡本案被告李自榮(46歲)。王其後知悉稱蕭定一有意出售一千萬股茂盛控股,遂找「王總」商議。「王總」原本要求折讓價一半,買賣雙方終同意3成折讓價、股票上板每股3元時,貨主實際可收2元1角。

 王培宏於去年11月10日應被告安排到莊培志梁文偉律師行,與蕭定一等人洽談細節。至17日他才從賣方的電話獲悉,蕭若元交託律師樓保管的870萬「不見了」。蕭定一稱要追究王培宏這個中間人,要他賠償。王翌日找到被告,錄下兩人之間對話,被告只強調「唔關我事」。

 梁文偉律師作證時稱,去年8月曾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去年11月12日指示梁聯絡銀行,將蕭若元託管的870萬元支票轉成現金預備給他們提取。梁曾提醒被告,提取鉅額現金有一定風險、銀行亦會徵收手續費。但被告堅持「在大陸投資B股要用現金進行交易」。梁今日會就「蕭若元」到律師行簽約一事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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