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1] 特稿:一住40年 外牆破洞漏光 放大圖片
朱太向記者展示殘舊的外牆。
本報記者 陸智豪
今次重建項目樓宇的樓齡,全部超過40年,所以大部分單位都相當殘舊。居於青山道現年77歲的朱太,租住了現時單位40多年,與一子一女同住。她強調現時單位已十分殘舊,部分外牆甚至出現透光的洞口。朱太表示,自己曾於年前進行手術,身體未完全復元,現時每天買菜後走6層樓梯實在十分吃力,她希望當局能提供40萬至50萬元的搬遷賠償,讓她能在同區租樓居住。
另居於福榮街一位業主張先生表示,遷入該單位已16年,曾進行過多次修葺工程。如92年花8萬元,以「工字鐵」鞏固天花,以免有剝落的危機。張先生透露,其弟較早前在同區保安道的重建計劃中,也獲得200多萬元的賠償,他認為在目前的市道來說,其所獲得的賠償不應低於此數。
張先生又對當局現在才落實今次重建感到不滿。他透露,由於其單位屬於97年公布的25項重建項目之一,當時對賠償額有信心,參與了炒樓活動以致「損手」,希望今次賠償額足以在同區購買單位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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