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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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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6] 推廣基本法忌太學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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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子明:教育,不是律師的「老本行」,他們還是擔任法律顧問的角色更佳,教育還得由教師去做。基本法教育必須多管齊下,集合文藝界、學術界、教育界和法律界的力量,「有咁多人,要咁多人,反對派亦無任歡迎」。

 對於香港當前情況,原上訴庭大法官廖子明憂心忡忡,全國人大常委會既已就07/08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做出了決定,遵法守法的港人就應明白這是「最高權威」,不容再加以挑戰,但部分人士依然糾纏不清。他覺得,現在正是進行基本法教育的關鍵時刻,政制議題的熾熱,亦正好為討論的深入提供了契機。

律師說法 不如教師

 如何建立法律教育平台,讓港人真正了解基本法的精粹?他提出了個人意見:「特區政府責無旁貸,必須提供金錢上的支援,訓練更多口才一流的教師,讓他們站在前線,擔當基本法教育的主力軍;而文藝界也可以配合法律界辦一些刊物,寫一些文章,在輿論陣地中佔一席位。」

 他笑言:「律師個個講到天花龍鳳,但往往高深莫明!特區政府過去在推廣過程中的毛病就是太學術化,以為法律應由律師去講,其實由教師講,反而較容易為學生接受。」他開玩笑說:「我這把年紀,去向小學生講基本法,他們肯定不知所云,還是要年輕人去說,他們才有共鳴!」

 他建議,由特區政府發動成立一個包括各個界別及內地相關專家學者的聯席推廣委員會,再吸納民間捐款資助,令基本法教育涵蓋面更加廣泛。

曾/現任公職

●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大法官

● 中國法學會理事

● 本地法官協會主席

● 香港本地法官協會顧問

● 香港專家會名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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