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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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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6] 出版工具書 推動研習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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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惠珠:為免基本法起草歷史失傳,一批資深學者、草委寫了不少書籍,這些「手記」正是法律工作者在解釋和進行基本法教育時,不可不涉獵的。

 一提到基本法教育,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便皺起了眉頭,她指了指書桌上放著的幾本基本法參考書,搖了搖頭說:「都絕版了,坊間都買不到了!但你要了解基本法,便要有這些參考書做基礎,才能明白法典起草的來龍去脈。」

勿以普通法理解讀基本法

 她提到,經常提到基本法的有幾種法律界人士,一是從政或有意從政的人士,一是評論員或教授,一是打官司有需要接觸基本法的律師或法官。然而香港律師都是接受普通法法統訓練的,在解釋基本法時容易產生幾種毛病:用普通法的解釋方法來解釋基本法。但看基本法不能只循純文字觀念去解讀,必須兼顧立法原意,以免出現誤解;以案例判決做為依歸,反視學術權威和基本法草委著作為一般參考資料,但基本法案例極少,其歷史背景是不可以忽視的一部分;沒有把基本法作為一個整體去認識,往往斷章取義。

 「這些人不斷解釋基本法,而他們又有職業的權威,久而久之,市民便不知不覺地接受了他們的觀點,對基本法產生誤解。例如基本法框架下的香港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但有些人卻說是三權分立,這種重大原則的偏差,偏偏很多香港人已經接受。戰場被人霸佔了,現在特區政府才不得不加大力度有系統地宣傳基本法,遲了,卻為時未晚。」

 譚惠珠現正著手一些基本法著作的再版工作,然而困難不小,不是一人之力可以輕易解決。

 她希望,特區政府能撥出資源,及早出版這些「工具書」,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在宣傳、推廣基本法時亦要多講「一國」:「兩制已在日常生活中體現了,但一國則始終被漠視,日後的資源應放在此處。而且兩個委員會也應該多些邀請護法、草委講解基本法,並製造成光碟,廣為派發,並在各個研討營、教育機構中播放。這要特區政府去做,民間力量只是配合。」

 然而,她亦道出無奈之處:「香港回歸了近七年,我們這批草委很少被邀請作講者,推廣基本法,往往只是座下嘉賓,戴著襟花,拍拍手掌,這真的令人感到莫名奇妙。」

● 執業大律師

曾/現任公職

● 前行政局議員

● 前立法局議員

● 特區籌委會委員

● 港事顧問

●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 香港機場管理局董事會成員

●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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