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2] 李國能:港言論自由有保障 放大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稱港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 葉詠儀)針對封咪事件,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強調,香港人仍然有開放討論的空間,因為《基本法》已保證香港有言論自由,有關的權利是受到保障的。
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也強調,香港的言論自由已經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事實上,自回歸以來,香港在言論及新聞自由方面,亦不斷擴大。他認為,在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同時,亦要履行其義務,「別人不能剝削你自由的同時,你亦不應該剝奪他人的自由」。
廖長城:回歸後自由擴大
被問及連串事件會否導致社會分化更為嚴重時,廖長城認為,民主需要「兼容並蓄」,不要一「嗌」就要,民主社會就是有不同的意見及理念,大家要以理性態度對話,不要堅持己見,減少分歧,求同存異,正所謂「家和萬事興」,社會才會有進步。
麥高偉:港輿論空間足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麥高偉形容近期的封咪事件只是「藍天中的小雲」,呼籲大家繼續發言,「小雲」便會散去。他認為,港人目前應該行使言論自由,而並非擔心言論空間是否收窄。
香港有足夠的機會及輿論空間,讓大家可以表達意見及作出批評。他重申,各界的言論及對話應該繼續,社會應該包含不同聲音,大家無需認同各種意見,但卻有聽取各種意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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