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4] 醫治管治問題 落實行政主導
黃天沂 香港發展論壇
今年香港政治的重頭戲非九月份的立法會選舉莫屬,如果「民主派」佔據立法會半壁江山,行政立法關係越來越對立,香港要維持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勢必更加舉步維艱。
醫治「內傷」不容忽視
行政主導的原則之所以不能得到落實,除了立法會的對抗力量越來越大,政府難以駕馭之外,更重要的還是回歸七年來,政府內部的管治問題仍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簡單來說,政府的政治層面、部門的執行層面、公務員的質素都出了很大的問題,維港巨星匯大撒金錢就是一個明證。日前中央政府快刀斬亂麻地為零七/零八年的政制發展定調,是醫治「外傷」;那麼大刀闊斧地處理香港政府的管治問題,將是醫治「內傷」。只有根治管治問題,香港才能長治久安。
回歸以前,總督跟行政會議、高官的關係都非常和諧;但九七年以後情況卻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行政長官已不是「空降」自宗主國的英國人,而是大家都熟悉的香港人,於是頓失一種「君臨天下」的絕對權威。雖然行政會議成員是行政長官委任的,理論上必須支持行政長官,卻似乎少了英治時代的那種向心力。另一方面,當政府行政失誤,而面對行政長官或者行政會議成員的批評時,官員往往心有不服,認為他們是外行人管內行事。可見,這個三角關係,從以前的絕對和諧變成絕對對立。再加上以前由港督委任的立法會議員,全部變成直選產生,令到行政機關更加難以駕馭這些「民意代表」。
管治問題是焦點
香港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選舉辦法的問題,真正問題的焦點是管治問題。如果管治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哪一個政黨想支持政府依法施政,都需要負起被市民唾棄的政治風險。面對一個頻頻行政失誤的政府,政黨為自己選票著想,只好與政府保持距離,甚至劃清界限。這其實是一個惡性循環,如果政黨越是通過跟政府搞對抗,越是可以得到選票的話,政府將不可能有效管治,更遑論行政主導。
就以去年的「七一遊行」為例,如果說反廿三條立法是市民上街的導火線,那麼要求政制改革、全民普選則是不滿政府施政的副產品。國家安全的立法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相信大多數的香港人是可以理解立法的必要性。廿三條立法之所以功敗垂成,除了與政府「硬銷」的手法大有關係之外,更主要還在於政府的管治出現了很多問題,以致民怨沸騰。歸根結底,市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不滿,足以牽一髮而引動全身,造成的嚴重後果是可想而知的。
一國兩制的締造者鄧小平先生明確表示過香港不能搞三權分立,但隨著行政主導原則逐漸被蠶食,以及立法會反對勢力日益坐大,問題的嚴重性值得關注。所謂的「保皇黨」其實是批評民建聯保一個管治無方的政府。反之,「民主派」卻可在立法會扮演一個肆無忌憚的在野黨角色,「順應民意」制衡、監察行政機關。
如何收拾這個局面,就必須重新建立行政主導的體制,而不是單靠改良選舉政治。只有重新釐清行政長官、行政部門、立法會等幾個方面的關係,一個強勢的政府才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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