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9] 盧維思:推銷香江須外訪 放大圖片
盧維思稱,出外訪問目的是推廣投資。(資料圖片)
【本報訊】對於英文《中國日報》署名文章指在「巨星匯」舉行的100日期間,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有63日不在香港,盧維思昨日回應說,推廣署其中一個職責主要工作是到外地訪問,吸引外商來港投資,創造就業機會,所以他和同事經常不在本港:「大家都知道我們的部門首要工作是推廣投資,即是說到世界各地,吸引更多外國公司及內地公司來港,為港人創造職位,我和其他同事經常都要出外,事實上我現在就要到機場去。」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劉江華表示,即使身在異地,亦有責任掌握部門的一切運作:「作為部門首長,就算他去到外地都好,對香港部門的事情,特別是重大決策,完全是應該繼續關顧及繼續提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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