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4] 遭虐殺兩歲女 母親突認誤殺
【本報訊】兩歲女童被生父虐殺案件,繼父親日前承認誤殺罪後,原本因嚴重失責被控誤殺的女童母親,亦於昨日案件開審時突承認誤殺。由於事出突然,法官將案押後至今早,待控方整理案情撮要向她讀出後,再正式引導陪審團將其定罪。
主控官昨於庭上表示,28歲女被告馮健雯與警方會面記錄中,只提到其丈夫伍天華對女兒的虐待細節,包括伍曾不斷大力掌摑女兒面頰達10分鐘,直至死者頭部撞向一櫃門幾近暈倒。死者自此日漸消瘦,肌肉銷蝕至最終因大腦梗塞及腦膜出血死亡。
控方表示,身為死者母親,本有責任好好撫養子女,保護她免受襲擊及虐待。女嬰死前數日明顯極需要接受治療,此乃任何一個合理的人會作的事。惟被告自去年3月1日接管死者,至她去世以來,從未帶過她往見醫生,遂以嚴重失責的理由控她誤殺罪。
警方搜查其寓所時,發現床褥上佈滿新舊血漬,並有大堆染血的紙巾,而警方起出的橡筋,乃粗達1厘米的堅韌橡筋。
去年5月5日,於明愛醫院接見死者的當值醫生劉翠玲及駐院警員作供時均表示,被告當日抱著死者到急症室時情緒非常激動,自的士衝入醫院後即高呼「快2洇畯茪k呀」。劉醫生指她「喊得好悽涼眼都腫晒」,口齒不清的表示「下午餵鬙井廘o現個女無晒知覺暈低驉v。相反死者父親則表情冷淡,無甚說話只尾隨其後。劉醫生指女嬰送抵醫院時已無心跳脈搏,對於女嬰身上多處傷痕,被告只向她解釋是女兒於一星期前自樓梯跌下造成,但由於傷痕新舊不一,劉醫生與上司商討後認為事件有可疑,遂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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