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7] 古蹟再掀保衛戰 一人一元救景賢里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有68年歷史、位於港島司徒拔道的中式古老大宅「景賢里」,被業主招標出售,並於明日截標。由於有團體擔心「景賢里」會被拆卸,於是發起每人1元籌款活動,希望籌集600萬元,競投這座中式古老大宅,喚起社會關注保留具特色的建築物,展開一場「古蹟保衛戰」。有團體指事件顯示在處理這問題上政府過於被動,建議可從規劃入手,保護古蹟。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回應,指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已去信景賢里業主,要求入內考察,暫時未有決定是否將「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要做一些考察測試和記錄,才能有更完整的方案去做研究,然後才將建議給予民政事務局局長作考慮。」他預計,未來1至2個月,會收到諮詢委員會的建議。
擔心發展商拆建圖利
由前東華三院主席邱木城招標出售具68年歷史、位於司徒拔道45號的紅牆綠瓦古老大宅「景賢里」明日截標。長春社總監張麗萍表示,「景賢里」是港島區一座甚有特色的中式古老大宅,有極高保護價值,擔心轉售後發展商可能隨即拆卸大宅並改建為私人樓宇出售圖利。
長春社為保留這座具有特色的中式古老大宅建築物,於昨日發起「1人1信」及每人1元籌集600萬元入標競投的拯救活動。張麗萍批評,目前將私人物業列為法定古蹟的過程需時太長,擔心景賢里尚未列為法定古蹟,已經被發展商拆掉,於是入標競投,雖然知道投得的機會近乎零,但希望喚起政府、業主和發展商的關注:「作為政府,如果也說對一些事(保護古蹟)無能為力,即是說比所有業主更窮,那是說不過去的。過往我們一直沒有預算一筆錢,從沒有每年預算一定的款項,由政府付出來支持文物古蹟保護,每次都是個別處理,等到每件事件出現時,才個別考慮。」
在現行的條例中,只有被政府列為「法定古蹟」的建築物才可以避免拆卸。長春社的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蔡佩玲指政府這個做法「被動」,對保護古蹟「作用有限」。她認為,在「景賢里」事件之後,此類案件將「陸續有來」,政府應關注之後的措施。
促列「特定用途」保護
長春社建議,政府可以在規劃方向入手,將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劃為「特定用途」,從而達致保護古蹟的效果。另外,政府亦可以與私人發展商合作,注資購入具價值的建築物。而換地相信是另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曾拍《京華春夢》《生死戀》
【本報訊】「景賢里」是本港望族李寶椿的女兒李寶麟及其夫婿,於1937年斥資興建的大宅,建築糅合中西特色,佔地約5萬平方呎。及至1977年以2400萬元轉售給有「話梅大王」之稱的邱子文父子。經典電視劇《京華春夢》及荷里活名片《生死戀》都曾在這座古老大宅取景。
位於港島半山司徒拔道45號的紅牆綠瓦古老大宅「景賢里」,包括一座樓高3層的中式樓宅,俯瞰馬場及維港,並建有多個亭台樓閣。大宅獨特之處在於裝飾設計,典型中式房屋同時滲入西式建築,代表當代社會華人富商的品味,市場估計值7億元。
樓高3層俯瞰馬場維港
古物諮詢委員會對此大宅的命運亦相當關注,曾在例會上,臨時討論保留「景賢里」的議題,會上大部分委員均認為它無論在歷史和建築上,均極具保留價值,擬進行評級,列為古蹟。但古物古蹟辦事處向業主要求入內實地視察,惟至今未獲回覆。雖然如此,若政府接納委員會保留大宅的建議,委員會也可單從大宅的外表作出評估,無礙委員會保護意向。
委員會亦事先張揚,提醒中標新業主其成功競投的「古董」項目,有機會被禁止拆卸,因為委員會將開會要求政府,強制將私人物業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
該會主席何承天早前指出,正招標的「景賢里」倘若交易成功,不排除新買家會拆卸另作發展,那便很可惜,所以各委員都表示十分關心,而第一步必須先為「景賢里」評級,決定是否應予列為古蹟。
古物諮委會張揚或禁拆
何承天相信,「景賢里」的內部仍保存良好,但委員未有機會實地視察了解。
他說,新買家若決定拆卸建築物,將需要向建築署提出拆卸申請,建築署將諮詢古物古蹟辦事處,屆時古物諮詢委員會可正式介入進行評級。
委員會已知會屋宇署要求通報發展商的拆樓申請,屆時可利用屋宇署2個月的回覆處理時間阻止拆樓。這是繼中區甘棠第後,委員會再與屋宇署聯手跟發展商角力的私人物業。
9成市民贊成保護古建築
【本報訊】為保護具保留價值的文物建築,政府已發表諮詢文件。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關永華曾表示,現時的古物古蹟條例相當狹窄,被列為古蹟的建築物有78座,希望市民積極參加諮詢工作。政府一項調查顯示,逾9成被訪者認同保護工作。
何志平:保護工作落伍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於立法會「文物建築保護政策檢討」動議辯論中稱,港府於1976年制訂《古物及古蹟條例》(香港法例第53章),並成立古物諮詢委員會和古物古蹟辦事處負責推行,但現在的法律框架和文物建築保護工作,是追不上時代發展的。社會對文物保護的認識和支持不足夠,難以分擔資源和責任,政府不輕易動用《古物及古蹟條例》賦予的全部權力,去保護本地的歷史建築物。
政府將全面考慮文物建築保護所牽涉的問題,妥善制訂保護的機制,包括修訂法例,以補充現行保護機制的不足,順應世界潮流和本地趨勢。其次,是法例強調單幢建築物,不能擴大到整個區域的文化保存,未能為市區重建和社區更新(community re-generation)注入文物保護的元素,讓保留下來的建築物,在適當的現代化之後,可以重新安頓在原有社會文化氛圍之中。
市民願一起承擔代價
民政事務局就一項有關文物建築保護訪問了3千名市民的調查顯示,逾9成被訪者認同有關的保護工作,但只有3成多人能確認港法定的古蹟文物建築。
另外,調查又發現,有超過8成市民認同社會大眾需要共同承擔文物保護的代價,86%人士支持由社會大眾以捐獻、成立基金等方式承擔。
甘棠第與馬禮遜樓倖存
本港歷史建築保存受社會關注,在過去有些曾面臨清拆,部分在政府斡旋下得以保存,如本年2月宣佈以5,300萬元收購位於半山的「甘棠第」;3月刊登憲報宣布屯門「馬禮遜樓」為法定古蹟。
教會申請清拆遭反對
1914年興建的「甘棠第」屬二級歷史建築,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去年申請拆卸,遭社區人士反對,古物古蹟處介入談判,與教會討論補償方案。終於,政府除以5,300萬元收購「甘棠第」,並會斥資9,100萬元修葺,將「甘棠第」改建為孫中山博物館,預計2006年11月啟用,以紀念孫中山先生誕生140周年。
另一具極高歷史價值的屯門「馬禮遜樓」,也曾一度面臨保存問題。於1936年落成的「馬禮遜樓」是著名抗日將軍蔡廷鍇別墅的一部分,曾用作達德書院校舍,多名中國著名學者如茅盾、郭沫若、柳亞子也曾在此講學。政府與業主中華基督教會討論保存建築物多年,但無結果,教會更申請清拆。
直至今年3月底,政府刊登憲報宣布屯門「馬禮遜樓」為法定古蹟。這次是《古物及古蹟條例》生效近30年來,首次以強制手段,禁制私人文物拆卸。業主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將要求政府撥出鄰近山坡地皮補償,否則將循訴訟索償;但政府已表明不會以地補償古蹟。
至於另一極高保留價值、有逾70年歷史的唐樓「雷生春」,於去年10月亦有定案,物業持有人將它捐獻給政府,這亦是本港首次有私人歷史建築物無償捐予政府以作修復及保存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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