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6] 修改條例保存古蹟
韋天琴
最近環保團體長春社發起「一人一元」運動,要求港府將景賢里列為古跡。古建築可以保存香港的歷史和旅遊特色,固然人所共知;不過,港府所付出的代價非輕,也令市民深表關注。
古蹟可以使人發思古之幽情,令生長在香港這個商業城市的新一代,增強歷史感,從而對本地文化更加認同。對開埠160多年的香港來說,這座樓高3層擁有68年歷史,結合戰前中西建築特色的紅牆綠瓦大宅,其歷保存價值實在不容輕視。可惜的是,歷史文化本身的價值抽象,也非每位市民大眾都明白的其深遠的意義。
景賢里也是荷里活電影《生死戀》及香港電視劇集《京華春夢》取景之地,因此成為各地遊客遊港熱點之一。如果可以像早前有90年歷史的教會物業甘棠第一樣,改建成孫中山博物館,便達到雙方滿意的局面。香港的旅遊業也可以除美食天堂及購物天堂以外,如上海般增添文化旅遊的一環。
值得一提的是保存景賢里事件,同時也反映《古物古蹟條例》難以在私人與社會利益之間確保平衡的不足之處。由於,景賢里是位處半山佔地約50,650方呎,建築面積約25,000方呎的大宅。其市場估計地盤市價可高達五億元。而更加關鍵的是景賢里屬一座私人建築物,即列為古蹟後公眾亦未必有權分享參觀。試問市民大眾會否願意為景賢里而付出?
不過,古蹟保存方案也有不少,例如尖沙咀水警總部和虎豹別墅便是採用地積比率轉移的做法,容許業主在古蹟旁加建新建築物,以補償其損失。另外,港府亦可考慮修改現行《古物古蹟條例》的條文,容許在古蹟建築物外面加建說明牌或加建小型博物館,也可以是政府可行的辦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