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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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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5] 思旋天地:報稅

思 旋

 在深圳設廠,配合客戶需要的企業家陳太對內地業務發展前景信心十足。月前,她參加香港考察團往韶關及清遠二市考察,與思旋有同席之緣。席間寒暄亦離不開談正事。她對近月來內地徵稅新措施頗為關注。其實,非她一人,我亦曾聽多名內地投資的港商投訴,對徵稅新措施有微言。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低稅及簡制巳成優勢。許多香港僱主熟悉港情,習慣港式營運方式,包括報稅規範,對內地徵稅條例不熟悉是為大多數。

 月前,內地稅務部門通告,要求所有在華工作的海外員工要對過去在華工作漏報的收入補報。以前有規定,居留內地少於一百八十三天者的港人可豁免納稅。不過,現時的新規定很多人不熟悉,以為不用納稅但實際卻有「誤踩地雷」之慮。港商與僱員恐被指瞞稅,而涉刑事處分可能被判坐牢。部分老闆無論工作多需要,返內地工作職員採朝去晚歸之法,間接走「一百八十三日」的「法律隙」。

 不過,據了解,新措施其中有相關規定:在內地設有常設機構的外資企業,員工全須按比例交個人所得稅。況且「一國兩制」稅法不一樣對法令條文的理解也有異,其中存在灰色地帶,涉及有存心「走稅」者,也可能是無心之失而誤入法網不自知。此次內地追稅把追溯期追回三年之長。港商及派駐內地僱員對此憂慮及不滿是可以理解的。據悉,現時約有逾二十萬港人在內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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