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0] 全癱病人家庭或獲特津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社署考慮為照顧全癱病人的家庭,發放每月4,296元特別護理津貼,協助聘請全職或兼職照顧員,以紓緩病者家屬的壓力及為病人提供個人護理。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津貼金額太少,難以聘請全職僱員,亦不足支付聘請外傭的額外開支。
根據現行制度,有家人照顧及正在輪候院舍服務的全癱病人,均不會得到該項特別護理津貼。
規定用作聘請照顧員
當局已簡化全癱瘓病人申請特別津貼及各項開支程序,又容許全癱病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均可申請該津貼以作聘請全職或兼職照顧員之用。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表示,有關津貼具有很大彈性,病患者可自行按需要決定聘請全職或兼職照顧員。
有議員批評金額太少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建議時,議員普遍表示歡迎,但卻批評津貼金額不合理。羅致光指該金額難以令人接受:「四千幾蚊連聘請外傭都唔得啦,簡直係叫人剝削傭工!」他表示,照顧全癱病人是需24小時服務的:「好多人放棄份工,拎�慾d五蚊綜援全職照顧全癱家人,四千幾蚊請到乜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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