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31] 貧婦販毒坐牢 社署收容兩子
【本報訊】四川婦人來港後被丈夫拋棄,需獨力照顧11及17歲兒子,為了生活壓力,不幸染上毒癮,雖申請綜援8千元,但不足以供養一家三口,竟鋌而走險從內地將3小包白粉塞肛偷運來港出售,最後被警方經兩次X光檢查發現毒品,昨被判入獄3年4個月。小兄弟在港舉目無親,生父又拒絕照顧,終過著一個飯盒兩份吃的日子。社署有見及此,終安排小兄弟入住兒童之家。
一個飯盒兩兄弟吃
39歲被告秦曉蓉較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今年4月1日販運64克混合劑,內含37克海洛英鹽酸鹽罪。幼子當日曾向法官哭著呈上親筆求情信,指「我們沒有了媽媽,不知怎麼辦。」
小兄弟昨日仍有到法院旁聽。法官施允義判刑時指,有毒癮的被告,一家三口以8千元綜援度日,生活顯然捉襟見肘。他又指被告02年時因藏毒罪曾被判入戒毒所,兩名男童已曾交由社署看管;本案自4月被告被還押後,至3日前社署才安排到小兄弟入住兒童之家。
官著傳媒勿訪兩童
法官又指,社署報告指,有傳媒曾假扮政府職員身份,到小兄弟家中探訪拍照,並報道兩人情況,小兄弟非常不願意私生活被洩。法官特此鄭重聲明,表示「相信傳媒今天不會再追訪兩男童的情況」。法官又體諒被告身為單親媽媽的情況,故輕判她入獄3年4個月。他並寄語被告必須盡快戒毒,待出獄好好照顧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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