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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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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1] 港人辦粵駕證 21地市受理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廣州31日電】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宣佈,從8月1日開始,持有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核發的港澳台和外國人駕駛證的駕駛員,在駕駛證有效期內,需要辦理駕駛證的任何業務,可在省內選擇任意一個地級市車輛管理所辦理。

 據悉,目前廣東有效的港澳台和外國人駕駛證有10萬多本,為進一步方便港澳台及外國人辦理駕駛證業務,從8月1日起,持有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核發的港澳台和外國人駕駛證的駕駛員,在駕駛證有效期內需要辦理駕駛證的任何業務,可在省內21個地級市車管所選擇任意一個辦理業務。省廳交管局不再直接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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