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6] 專業人語:社會的羞恥
林光如
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無論是深圳、廣州還是北京、上海,以及其它大中城市,只要在街頭走走,都可以碰到很多伸手要錢的乞丐。他們之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缺胳膊少腿的,也有四肢健全的。談起乞丐,有人總是以不屑的語氣說:「他們好吃懶做,自甘墮落」。說這種話的人,我想多半都過著優裕的生活,沒受過甚麼苦,不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
人,只要心智正常,都有自尊心,不是萬不得已,誰願意卑躬屈膝乞求於人?有的乞丐,人窮志不窮,經過困苦生活的磨練,奮發圖強,或事業有成,或教子有方。多年前,我應邀出席中國十大傑出青年頒獎典禮,碰到一位來自台灣上下二代為乞丐、穿死人故衣、食墓前供奉長大的苦先生。
他幼時乞討,但以後發憤做人,不僅事業有成,而且熱心服務社群、幫助他人,被評為台灣十大傑青。他的經歷聞者無不動容,當時在座的還有剛獲頒十傑榮銜的中國女足名將孫雯小姐。
義務興學的武訓,也曾做過乞丐。武訓(一八三八年—一八九六年),原名武七,清朝末年山東省堂邑(今聊城西)柳林鎮武家莊人。他因父親早死,家境貧寒,長大後悔恨不識字,便提出「修個義學為貧寒」,用乞討來的錢買地設義塾,讓貧寒子弟有書可讀。他的義舉廣獲讚揚,得到清朝政府的嘉獎,封他為「義學正」,賞他穿黃馬褂。但他意不在此,並未接受。
從以上兩例,就可看出對乞丐不可一概而論,不能說所有行乞的人都是好吃懶做、自甘墮落的。當然,社會現象是複雜的,不排除有將行乞作為職業的人,甚至還有丐幫。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為乞丐中有少數幾個騙子,就對所有行乞的人不予救助。
乞丐,古今中外都有,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社會現象,即使在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也未消失。比如,在美國紐約的曼哈頓,我就見到過不少乞丐。我國正處在社會結構的快速轉型期,少數人在生活無著的情況下選擇乞討以維持生命,不足為奇。不過,無論古今,無論中外,有乞丐存在總是社會的羞恥,政府和社會人士應盡快設法消除。
在所有乞丐中,最讓我痛心的是兒童。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本應在父母、老師的關愛下生活、學習,有一個金色的童年,但卻落到這步田地。最可恨的是丐幫操縱者,他們心狠手毒,逼迫無辜的老人、婦女和兒童將乞討得來的錢交給他們去過花天酒地的生活。希望我國政府針對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使乞丐盡快在神州大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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