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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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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建德敗訴 67校翻生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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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上水建德公立學校要求推翻教統局「殺校」決定及讓學生原校畢業的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駁回。校方決定不提上訴,並將於下月停辦,現有18名學生將轉往區內其他學校繼續學業。教育界稱,建德學校的敗訴將成為案例,意味著其他被「殺」學校亦「翻生」無望,亦無法讓學生原校畢業。換言之,總共67間已公布被「殺」學校難逃同一命運。不少被「殺」學校正積極尋求不同方法,包括合併、申請特別視學、北上深圳招生等,以解決出路問題。

 建德學校家長林月媚月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當局殺校的決定,爭取收生權及讓學生原校畢業的「善終權」,但最終被判敗訴。高院法官朱芬齡在判詞中指出,當局在要求建德學校停收小一學生,及於今年9月停止發放資助、要求建德停辦等問題的處理過程上,並沒有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地方,而且整個處理期間,校方及家長有足夠時間及機會表達他們的意見。

官稱難保收足23學生

 判詞又指,教統局02年已決定停止建德學校收小一學生,並予以口頭通知。不過,雙方溝通期間,校方未有明確表達意向及意見,當時局方便應意識到建德校董管理層溝通出現問題,可能導致相關人士,例如家長、學校無法得悉「殺校」消息。但當局未有及早以書面交代當局的意向,以及未在「殺校」決定落實前,再讓學校作出回應,反映有關諮詢並非適當(proper)。但法官認為雖然溝通有不適當的地方,但綜觀當局之後與校方的交流,令學校有足夠時間及機會表達意見並讓當局重新考慮,故整體的諮詢過程合理(genuine)及公平(fair)。

 法官亦表示,基於家長及建德的訴求及理據,曾研究批出酌情權,但考慮到再讓建德重新收生,明年學校也難以確保可以收取法例要求的23名學生,以重開小一。因此,寧可讓學生、家長和老師早一些準備轉校更為恰當。

 另外,林月媚以當局在信件中給予家長「合理期望」為由,要求讓現有學生原校畢業。判詞認為,由於有關信件是當局發予校方的,而家長隨後多次與當局會面均未有談及信件內容,所以無證據顯示家長對原校畢業有「合理期望」。判詞亦指出,家長及校方就學校在9月停辦有足夠機會表達意見,當局在處理上沒有濫權,亦不違反公平原則。

 朱芬齡法官表示,假使覆核得直也應由教統局重新審視原校畢業的要求,不過由於審視需時,她衡量學生及教師人數、轉校需要的時間等實際情況,決定駁回家長提出的覆核。

教統局歡迎法庭裁決

 建德校長方漢光及林月媚都對判決表示難過及失望。方漢光認為,判決似乎未有考慮學生及家長的實際利益,不過因為距開學時間短促,不希望學生成為訴訟「磨心」,所以在研究法律意見後,決定不作上訴。他表示,現時最重要是處理18名學生及4名老師的轉校問題,並曾與北區多間小學接觸,初步安排了學生分別轉到5、6間小學,亦會利用學校網絡,幫助學校老師轉工。

 教統局發言人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並盡快為受影響學生安排轉校。

案件編號:HCAL3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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