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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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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參選人判監 資格可被撤

 【本報訊】選舉事務處表示,暫時未收到立法會九龍東候選人何偉途在內地被捕事件的正式通知,不作任何評論。而根據立法會選舉指引,任何候選人若果在投票日的前5年內,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觸犯任何罪行,並被判處為期不少於3個月的監禁,都會立即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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