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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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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立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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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安徽省的程小姐:第一次來港旅遊,發現香港的化妝品種類繁多,價錢便宜,所以亦打算大量「入貨」。但她留意到香港的化妝品大都沒有註明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令她在購買時感到很迷惘。

 河南省遊客喻小姐︰「聽說香港的化妝品款式多,價值便宜,加上我對香港的貨品都充滿信心,所以我來港旅遊主要目的,都是購買護膚品及化妝品。但我們卻發現香港化妝品就連有效日期也沒有,會影響購物信心。」

 泰國遊客Ms. Nopphawan︰「我上次來港時,曾買了一支沒有標明有效日期的護膚霜,回國後才發現產品出現變壞,令我在港購物的信心受到影響。如果有法例規管的話,這樣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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