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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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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0] 莞警惱火 斥有人昧良心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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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警方指何偉途只是一名治安案犯,按法律程序該如何辦就如何辦。(本報東莞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光宗、趙鵬飛東莞19日專電】香港立法會民主黨九龍東候選人何偉途因嫖娼罪,被東莞警方處以收容教育6個月的刑罰。不過,令東莞警方甚為委屈和惱火的是,他們通過電視、網站等方面得知,香港一些人及團體對此案的說法甚為離譜。

 面對本報記者今日的詢問,東莞市公安局發言人李澤林逐字逐句地說,何偉途案係一般的治安案件,並不是什麼諸如殺人放火綁架勒索類的大案,何偉途只是一個治安案犯人員,按法律程序該如何辦就如何辦。

 「但何偉途一案令『對方』反應這麼大,我們甚為疑惑,也很感到委屈。」

若公佈細節「醜死」

 對於香港有人指「陷害」的講法,李澤林直言,日前在東莞賓館舉行的針對何案的兩地傳媒情況通報會上,警方已經一忍再忍、不予披露犯案細節。「要是公佈細節,真是醜死,何偉途將來如何帶臉見人?而且,他犯案過程的證據確切,毫不含糊。」

 「從入房審查到將何偉途帶回審問直至到收容所,東莞警方均是公事公辦。東莞向來重視外商特別是港商,當日一查知何偉途係香港居民,甚至對他非常客氣,哪來『屈打成招』?真是一派胡言!」李澤林說,當何偉途進入收容所後,有關方面得知他的身份,還特別進行了探訪,希望能盡可能提供一些幫助,而他本人也表示各同室者對他都很友善,這個情況曾赴莞探訪的何妻也應清清楚楚。

最高可判兩年勞改

 「這事搞大了,也就是他們自己愛搞大,什麼目的我們不清楚,也跟我們警方沒什麼關係。但是請不要昧著良心說瞎話」。

 最後,李澤林並強調,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中第4條中規定: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6個月至2年。「我們對何偉途收容6個月的處罰,已經是從輕發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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