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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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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0] 何氏在收容所獲友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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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李澤林講何偉途案情。 (本報東莞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光宗、趙鵬飛東莞19日專電】東莞市公安局發言人李澤林今日在接受本報記者詢問時說,目前何偉途在收容所中情況基本良好,沒有什麼特別。「他只是一般治安案件的案犯,因此並非一人住一個單間,與其他治安案犯一樣一視同仁。」林澤林透露,何偉途進入收容所後,東莞有關部門官員曾探訪何偉途,並與他進行交談,「關心他的情緒、食宿情況、其他案犯有否打罵他等等,何某亦都說大家對他很友善,甚至還有同室案犯送他物品。」

 在被問及何偉途在收容所會有甚麼「節目」安排,李澤林並沒有詳細回答,只告訴會定時定次出來放風,並強調收容所是收容教育所,「至於正常活動內容,何偉途不會與別的收容案犯有什麼不同。」

若疑冤案可申請覆議

 對於香港有人指何案為「屈打成招」的冤案,李澤林表示,如果認為是冤案,或者說東莞警方做講的不符合事實,何偉途及他親人完全有權利按照法律程序申請覆議。「在判決處理下來之後,東莞市公安局曾按法律程序電話通知何妻,要她來拿覆議申請,覆議申請期限為60天,目前還沒有收到覆議申請。」但李澤林認為,何偉途犯案證據確切,估計就算申請覆議也改變不了判決結果。

 對於何妻已向本港保安局提交申訴書,要求內地方面能充許何偉途盡早「保外就醫」,李澤林說,他本人就此事還沒有接到任何知會,而東莞市公安局至昨日下午下班前仍未收到有關函件。

未收到港方任何知會

 據當地警方解釋,粵港警方的警務交流有既定的程序,譬如,有關函件經香港保安局轉交廣東省公安廳後,還要再轉送給東莞市公安局,並再轉給相關部門處理,「因此,函件到達東莞市公安局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李澤林說,收容所裡有完善的醫療設備,任何一個核定的收容人員都要進行全身檢查,而且是免費的。至於能否「保外就醫」,則要按法律程序,視核定收容人員的犯案輕重程度及其身體狀況的客觀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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