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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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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9] 東區試行「廢物分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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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中,樓宇每層垃圾房會設置廢物分類設施,以收集金屬罐、混合金屬物品、膠袋和混合塑料。 (羅敬文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計劃在港島東13個屋苑推行為期一年的「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在樓宇每層設置廢物分類設施,並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透露,房屋署有意在其轄下屋苑推行有關計劃,現正與房屋署計劃一套完善方案,針對屋宇不同設計而設置分類回收設施,若試驗計劃成效理想,將會推展至全港屋苑。

13屋苑參與為期一年

 政府在港島東推行為期一年的「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涉及13個屋苑、近12萬居民。在試驗計劃下,樓宇每層垃圾房會設置廢物分類設施,以收集金屬罐、混合金屬物品、膠袋和混合塑料,進一步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提高廢物回收率和減少棄置廢物。若屋苑沒有足夠空間,則使用特定的回收箱或在指定地點,收集各類可回收物料,然後由清潔工人在中央垃圾收集站分類。

垃圾分類再交回收商

 廖秀冬昨日出席開幕典禮後表示,不少家庭都支持乾濕垃圾分類,若能從屋苑管理處把垃圾分類,再交給回收商,將省回運往廢物轉運站、在廢物轉運站再分類的工序,節省人力物力,故政府在13個屋h試驗推展「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若進展順利,將可迅速推展,甚至短期內可望伸展至130多個屋h。

 雖然房屋署有意參與該計劃,但廖秀冬指有部分屋h礙於地方較狹窄,當局有需要設計一套方案把垃圾分類,而不阻礙後樓梯防火通道。屆時,房署轄下的屋h管理處將負責協助,而試驗計劃中已選擇不太密集的屋h試行,若計劃順利,將推廣至房屋署轄下的屋h。

賺得金錢可回扣管理費

 廖秀冬寄望,回收物料所賺取費用將可回饋樓宇的管理費中,以杏花h35,000戶為例,每月可收集一噸廢紙,市值約900元,該收入便可以在管理費中扣除回饋居民。她並稱,垃圾分類是一種公民承擔,若公眾能在分類過程中下工夫,垃圾便具備回收價值,在處理過程中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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