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1] 新計算制度 政府增收入
因應市況回升,政府在不想賤賣土地,但希望增加土地收入下,最近採用一套新制度計算補地價。根據以往計算準則,是把地皮的將來價值扣除發展商可得的利潤(一般估計利潤為兩成),差額即為發展商可得的利潤。
而在新制度下,政府估計發展商可得的利潤減至少於兩成,因而令發展商要多付補地價。與此同時,地政總署亦計劃修改現行的補地價規例,在批出補地價至發展商回覆期限內,地政總署有權收回已批出的補地價,並重新按市況釐定新數額。兩者合起來,都令發展商與政府之間的補地價分歧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