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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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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涂謹申「買樓醜聞」主要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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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婉嫻、梁富華及陳國強位於觀塘的議員聯合辦事處。

 1.申報:涂謹申以私人持股的匯標有限公司購置物業後,以公帑轉租作為其議員辦事處,未有按照立法會的規定進行利益申報。

 2.租金:涂謹申以超過市值租金至少1倍的13800元,租用在荔枝角道樓齡近30年的500呎單位,但據房屋署估價市面正常租金為每月4700元,除部分租金用作供樓外,其他款項「不知去向」。

 3.帳目:涂謹申在匯標公司佔四成九股份,但他卻聲稱自己只佔股百分之一。

 涂謹申聲稱該物業早已轉贈民主黨,但所出示的信託文件卻沒有日期及釐印蓋章;而民主黨的核數報告中,並沒有有關物業記錄,匯標公司的核數報告,也沒有註明有關物業是民主黨信託性質。

 4.誠信:涂謹申身為專業律師及資深立法會議員,竟對「自買自租」、申報租金遠高於市值,及不按立法會規定進行利益申報等嚴重問題視而不見;醜聞曝光後,涂謹申多次「交代」,但所說的卻又前後不一,令人質疑其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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