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8] 「棄煤保電」誤了誰? 放大圖片
今夏中國南方各地面臨20年來最嚴重缺電,圖為南京市趕運煤炭供應發電。(資料圖片)
自1993年煤炭市場價格放開、而電煤(特指供發電煤炭)接受國家指導價的政策出台,直到2002年電煤價格放開前,中國政府有意無意地採取了「棄煤保電」的做法。在長達10年當中,電煤價格長期低於市場煤價格平均20——30元/噸。這使得本來就利薄的煤炭行業,在過去10年間幾乎持續虧損,毫無能力進行再生產,造成的嚴重後果是煤炭行業的投資長期處在負增長水平。
煤炭工業是基礎工業,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據悉,我國「六五」「七五」「八五」期間新開工煤礦建設規模都在1.2億到1.5億噸左右,但「九五」期間減少到3,370萬噸,這導致「十五」前三年煤礦產量增長有限。
投資不足造成了國有煤礦不得不超能力生產。這導致了本來安全生產控制較嚴格的國有煤礦也頻頻發生安全事故。去年8月在山西陽泉發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在行業安全生產標兵的陽煤集團發生的。今年2月,具有國際一流生產水平的兗煤集團濟甯三號井,也發生了煤塵爆燃事故。
煤礦安全事故頻發,對整個社會產生了較大影響,各地區為了扭轉被動,即使是一家小煤礦發生重大事故,也要停產整頓一大批煤礦。這又勢必影響了煤炭資源的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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