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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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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律師會跟進涂謹申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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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黨涂謹申在荔枝角道的辦事處涉嫌僭建,屋宇署擬提出檢控。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跟進民主黨及涂謹申涉嫌串謀詐騙公帑關注組」繼日前向民主黨投訴不果後,昨日再向律師會作出書面投訴,要求他們就民主黨九龍西立法會候選人涂謹申涉嫌違反「律師執業守則」以及其個人誠信出現問題一事,展開內部聆訊。律師會發言人表示,已經收到有關信件,正在研究當中。

 關注組在致函給律師會信件中指出,涂謹申在今次事件當中,出現了多項錯誤,包括:

 1)隱瞞物業沒有向立法會申報,在被傳媒揭發初期只承認擁有1%股權,但隨即卻承認擁有50%股權,後再改口向公眾道歉;

 2)「委託書」既沒有日期,也沒有見證人,並自己保存信託書,當傳媒進一步跟進時;又指「信託書」正本失蹤,一直無法找到;

 3)涂謹申向銀行借款,但長時間無向銀行申請將物業已「轉讓」,有欺騙銀行之嫌;

 4)到目前為止,涂仍在法律上實質擁有50%物業股權,但卻繼續報稱已轉讓該業權等。

投訴信質疑涂氏誠信

 關注組認為,涂極有可能已經違反了律師執業守則,第2條a)「他的獨立性或正直品格」;d)「他的個人名譽或律師專業的名譽;e)適當的工作標準;f)「他對法院的職責」。

 關注組表示,每名律師,執業與否,均為法院人員。每名律師,在其法律事務以外的業務或私生活當中,均需符合作為法院人員及專業成員的某些行為標準。因此,他們希望律師會就涂謹申事件,盡快展開聆訊,挽回公眾對法律工作者的信心。

違紀刑罰最重可釘牌

 律師會發言人則指出,已經收到關注組的投訴信件,紀律審查委員會正在研究有關投訴是否成立。他稱,一般而言,若裁定是涉及違反律師的紀律問題的話,律師會秘書處將會成立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工作。懲罰包括:程度較輕微者,會向當事人發出警告信;其次為罰款,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最嚴重個案會安排在法庭進行紀律審訴程序,當事人可以被判停牌1至2年,甚至是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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