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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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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屋宇署將控涂物業僭建

 【本報訊】對於民主黨涂謹申名下公司Target Link Ltd.位於荔枝角道的物業有「僭建物」存在,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正準備向該業主提出檢控,但不肯透露檢控日期,只說仍需搜集業主的資料及將之轉送檢控官。

拒透露確實檢控日期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不會再發信給有關業主。他說,一般而言,署方會向建有「僭建物」的業主發出勸諭信,如果業主不理會,署方會再發出法定命令。如果業主仍不理會,署方便有權提出檢控。業主如不履行清拆命令,屋宇署便會指示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並於其後向業主悉數追討工程費連監工費。

 另外,根據本港法例,不遵行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及罰款港幣$50,000。若違法情況持續,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5,000。有關命令亦會在土地註冊處紀錄在案。物業如有按揭,關涉的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去年杪曾令清拆未獲理會

 發言人稱,署方每年都會選定過千棟樓宇進行「大規模的清拆行動」,去年進行有關行動時,發現由Target Link Ltd.擁有位於荔枝角道134號一樓C單位,簷篷上蓋搭有僭建物,外牆亦附有棄置鐵架,署方去年12月發出清拆令,但有關業主至今仍無理會,署方已決定提出檢控,現正草擬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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