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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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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黃英豪批涂違律師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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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鍾立)香港法律論壇成員、執業律師黃英豪批評,民主黨涂謹申(見圖)在「買樓醜聞」上身份重疊混亂,既是集資者,又是債務擔保人,更是民主黨中常委,當中明顯涉及利益衝突;但涂謹申身為律師,卻「忘記」在買樓這件事上要避免利益衝突,混淆律師、議員、政黨中常委的身份,有違律師操守。

買樓醜聞明涉利益衝突

 黃英豪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涂謹申一方面集資購買物業,一方面承擔部分債權,既是集資者,又是債務擔保人,更是民主黨中常委,身份重疊。由於涂是兩方面的當事人,當中明顯地涉及利益衝突。根據律師的操守,處理案件不可有利益衝突,凡是有利益衝突的個案,都會要求客戶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亦不可充當其中一方的利益代表,但涂謹申卻沒有這樣做。他批評:「涂謹申本身是律師,但是他忘記了教條,根本就是混淆了律師、政黨中常委和議員的身份。」所以他相信這也是律師會最關注的問題。

律師誠信責任較常人重

 黃英豪指出,涂謹申本身是律師,應該知道誠信責任比一般人重,但在這件事上涂的誠信出現很大的問題。他分析說,涂謹申聲稱擁有代表民主黨持有的物業股份,但他沒有把信託文件處理妥當,既沒有拿去庫房打蓋印,又沒有寫上日期,足見涂出現不應有的明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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