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5] 助手澳國敗訴被逐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助手、中國男子王泰盛,在悉尼申請學生簽證被拒,多次向法庭上訴,企圖阻止被驅逐返回香港,糾纏2年多後,由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合議庭判決上訴失敗,將被驅逐返回香港。
46歲的王泰盛是前廈門海關官員,20世紀90年代在廈門屬於中層官員,負責進口貨物的流動。1994年,他辭去海關工作,替賴昌星做事,並於1995年取得單程證移居香港。自2002年2月在悉尼的住所被澳大利亞移民部人員帶走後,一直被拘留在悉尼維拉活黑民羈留中心,因為即將要被驅逐出境,所以還被安排編入外逃高風險的第一期營。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早在2002年底就已駁回王泰盛的上訴。此後,他又多次向法庭上訴,反對移民部長以國家利益理由拒絕簽發學生簽證的決定。 來源:世界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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